現有江東資產運營集團富馬高科公司縣區科技園區(富馬智聯科技園、富馬智高科技園)空置工業廠房及其配套對外公開招租,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空置概況
(一)富馬智聯科技園
位于市九華西路1369號
1、服務中心1棟三層(1588㎡)
單棟建筑面積:3737.42㎡;單層面積:1588㎡;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4.2m,二到三層每層3.9m;
長寬:長120m,寬22.7m;承重:2.0KN/㎡;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2、研發樓2棟1層西側、2-6層(5075.67㎡)
單棟建筑面積:6600㎡;單層面積:約1100㎡;
總層數:地上6層;層高:一層5.1m,二層3.9m,三到六層每層3.6m;
承重:2.0KN/㎡;電梯:1部1t客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3、聯排公寓19棟(241.3㎡)
單棟建筑面積:241.3㎡;總層數:地上4層;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4、多層公寓樓18棟(88㎡/套)
現空置:1層101室、1層102室、5層501室,二單元及三單元;總層數:地上6層;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5、獨棟公寓25棟(314.8㎡)
單棟建筑面積:314.8㎡;總層數:地下1層,地上3層;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6、獨棟公寓26棟(314.8㎡)
單棟建筑面積:314.8㎡;總層數:地下1層,地上3層;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7、輕工廠房6棟2-3層(3150.72㎡)
單棟建筑面積:4730.74㎡;單層面積:約1580.26㎡;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15.6m;長寬:長65.3m,寬24.2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8、輕工廠房31棟:面積(4730.72㎡)
單棟建筑面積:4730.74㎡;單層面積:約1580.26㎡;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15.6m;長寬:長65.3m,寬24.2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9、輕工廠房32棟2-3層:(面積3153.82㎡)
單棟建筑面積:4730.74㎡;單層面積:約1580.26㎡;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15.6m;長寬:長65.3m,寬24.2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10、輕工廠房33棟2-3層:(面積3150.72㎡)
單棟建筑面積:4730.74㎡;單層面積:約1580.26㎡;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15.6m;長寬:長65.3m,寬24.2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11、輕工廠房34棟2-3層:(面積3153.82㎡)
單棟建筑面積:4730.74㎡;單層面積:約1580.26㎡;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15.6m;長寬:長65.3m,寬24.2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二)富馬智高科技園(位于市含山縣凌家灘路493號)
智高園區空置工業廠房及其配套情況
1、5#輕工廠房(5806.5㎡)
單棟建筑面積:5806.5㎡;單層面積:一層約1998.8㎡,二層、三層約1833.2㎡;
總層數:地上3層;層高:一層6m,二到三層每層4.8m;
跨度(柱間距):8.6m;長寬:長70.5m,寬28.7m;
承重:6.0KN/㎡;電梯:1部貨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2、2#研發樓2層(504㎡)
總層數:地上4層;層高:3m;
電梯:1部1t客梯;
使用性質:工業用地/工業配套及其他設施。
二、租賃要求
(一)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并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均可參與。
(二)租賃用途:輕工制造、商務辦公、倉儲等其他合法經營用途。承租人使用上述場地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經營范圍,若承租人私自變更經營業態或從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經營項目,出租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標的,承租人須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標的按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環保、消防、安全等)接收,承租人自行負責房屋及內部所有配置設備的裝修、維修等,費用自理。房屋及相關設施含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在內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須確保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并保證在營業前各項設施驗收合格,各項條件符合營業標準,不存在安全隱患。如房屋現狀不能滿足承租人需要,承租人應自行向相關部門提出增容/改造申請,出租單位可提供材料準備和對接協調方面的幫助,但相關費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垃圾清運、物業管理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四)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承租人應保證租賃標的物的完好,返還的租賃標的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標的物內不可移動的固定裝修、設施等不得拆除,無償歸出租單位所有。如給出租單位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承租人未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分租、轉租、出借、與他人聯營等。若承租人轉租、轉包、借用、與他人聯營等,須書面向出租單位報備,并提供一份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至出租單位備案。
(六)標的交付日、起租日、次年租金繳納時間及其它未盡事宜以出租單位與承租人實際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安徽富馬高科技園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555-6737777
皖ICP備 05006963號-2
皖公網安備 34050302000191號
技術支持:科大國創軟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