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法務審計部就近期集采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相關事項與相關代理機構開展了集中約談。
會議上,集采中心就招采規范、評標紀律、資料歸檔等情況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規范招采文本,采用統一模板。招采過程中涉及的各類招采文件一律按照統一格式編寫,不再使用各家機構自有模板。二是嚴肅評標程序,明確工作紀律。涉及綜合評分時,對于異常低價等特殊情況,代理機構評委會必須進行詢標處理,依據實際情況適當采取廢標決定。評標過程中,評委會要盡職盡責,保障評標合規合法。三是客觀公正,確保國資權益。招采過程務必公開透明,招采結果經得起倒查,評標過程客觀,確保國資安全,結果滿足業主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質疑。四是及時歸檔資料,確保文件完整。代理機構應對招采資料進行有效管理,保證資料的完整性,以應對后續的調取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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